1.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来访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2.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原件;
②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工作人员在数据库里查询、核对考生信息。若考生信息无误,则直接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若数据库里查询不到考生信息,或者考生信息查询有误,须让考生持本人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到院机关大楼六楼考籍科(606室)进行核对,并由考籍科签字确认后方可受理打印。
4.工作人员在打印的学历认定书上盖好审批人红章。
5.工作人员将开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交给考生,存根由考生服务大厅留存。